用B签证入境美国以后,提交I-485,会不会被认为是“入境后的行为与签证目的不符”?

用B签证入境美国以后,提交I-485,会不会被认为是“入境后的行为与签证目的不符”?

用B签证入境美国以后,提交I-485,会不会被认为是“入境后的行为与签证目的不符”?

解答:通常情况下不会有这个问题。举例来说,美国公民的父母,很多都是先用B签证探亲,入境美国,然后提交I-485的(子女同时或者在此前提交亲属移民的I-130申请)。同样的道理,美国公民的配偶,绿卡持有人的配偶,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或者其他类别的绿卡申请人,也可以这样做。关于入境美国的签证种类和后续I-485申请的问题,除了入境时间长短,还需要看其他因素。举例来说,如果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用B签证入境美国,签证是在若干年前取得的;那么,即使这一次入境美国以后不久就提交I-485申请,一般也不会遇到问题。

美国移民局的说法是:An alien who complies with all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his or her nonimmigrant status does not violate the terms of such status merely by properly filing an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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